导读:
近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针对海运承运人和码头运营商推出了一项新规则,要求这些实体在开具滞期费和滞留费发票时,必须包含八个关键信息点。这一变革旨在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减少滥用市场力量的现象,并给托运人带来更大的...
近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针对海运承运人和码头运营商推出了一项新规则,要求这些实体在开具滞期费和滞留费发票时,必须包含八个关键信息点。这一变革旨在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减少滥用市场力量的现象,并给托运人带来更大的权益保障。
滞期费和滞留费是海运行业中常见的费用,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监管,这些费用有时可能被不合理地征收,给托运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为此,FMC通过《2022年海运改革法案》授权,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确保收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根据新规则,从5月26日开始,集装箱船承运人和海运码头运营商将被要求在上次发生费用后的30天内,向托运人或收货人开具滞期和滞留费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将有至少30天(日历日)的时间要求退还费用。一旦出现分歧,除非双方同意延长时间,否则承运人和码头运营商必须在30天(日历日)内解决此事。
新规则还规定船公司开出的滞期和滞留费的发票上,必须包含以下8个关键信息:
1、The invoice date(发票日期)
2、The invoice due date(发票到期日)
3、The allowed free time in days(以天为单位的免费时间)
4、The start date of free time(免费期开始日)
5、The end date of free time(免费期结束日)
6、For imports,the container availability date(进口集装箱免费使用日期)
7、For exports,the earliest return date(出口集装箱最早还柜日期)
8、The specific date(s)for which demurrage and/or detention were charged(收取滞期费和/或滞留费的具体日期)
该规则规定:“未在扣留或滞期费发票中包括以上8个信息,则被开票方就没有支付适用费用的任何义务。”
该规则的另一条款规定,滞期费或滞期发票可发给收货人--即货物的最终收货人--作为托运人的替代办法。
这一规定确保了托运人和收货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费用的来源和计算方式,从而有足够的时间对费用提出质疑或要求退款。同时,也促使承运人和码头运营商更加审慎地处理费用问题,避免滥用市场地位。
FMC在宣布这些变化时表示,新规则将促进供应链的流动性,确保及时提货或退回设备与适当费用之间的明确联系。同时,这也将促进承运人和码头运营商与托运人之间的合作,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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